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2010-01-12
今天上午,楊家坪中學足球隊教練林林被控將14歲隊員母詩灝毆打致死一案在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控辯雙方進行了3個多小時的激烈辯論,法院宣布將擇日宣判。
“我覺得今天庭審的結果還可以,因為對方的一些意見法庭都沒有采納。”母詩灝的父親母先強告訴記者,“公訴人的證據充分說明了林林的行為是故意傷害,而且他實在太殘忍了。”
律師建議母家,由于這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因此一旦法院沒有判處林林死刑,那么母家可以要求其進行民事賠償,初步確定的賠償數額為41萬元人民幣,主要包括喪葬費和精神損失費。
“我不在乎律師建議附帶的民事訴訟要求什么賠償,賠多少錢,40萬元不能買人命。我強烈要求法院嚴懲兇手,他當時就是把我的孩子往死里打,孩子都已經不行了他還在打。”盡管事情已經過去半年,但母先強說起兒子的慘死還是有些哽咽,“14歲的孩子哪兒受得了大人這么打啊,孩子已經在地上昏迷了,他還上去踢孩子的頭,而且當時他并沒有和另外的教練一起救護孩子。”
特重型顱腦損傷、雙肺挫傷并出血、尾椎骨骨裂,母先強在說到這些醫學術語時已經非常熟悉,“尸檢結果一出來,我們就決定起訴,沒想到孩子被打成這個樣子。”
去年7月24日,楊家坪中學足球隊照常訓練。上午10時左右,教練林林要求隊員圍繞操場跑完7圈。母詩灝在跑完3圈后去了廁所,直到全隊跑完集合時歸隊,由于認為母詩灝偷懶,林林先與母詩灝發生口角,隨后發生身體接觸。母詩灝當時昏迷不醒,其他老師將其送往醫院,經醫生診斷母詩灝已經“小腦深度出血”。
在醫院躺了25天之后,去年8月17日,母詩灝因蛛網膜下腔大面積出血、顱內嚴重損傷身亡。
據記者了解,母詩灝去世之后,學校方面一度和母家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但母先強介紹說,當時母家并不清楚了解母詩灝遭受毒打真相。
“11月中旬,我們拿到了原定10月出具的尸檢報告。”母先強說,“公安局方面10月告訴我們,孩子‘腦組織異化,無法按原定計劃給出尸檢結果’,因為孩子住進醫院時已經腦死亡了,后來的20多天里大腦發生了異化。”
在逐步了解到事情真相之后,母先強表示絕不寬恕林林,“殺人償命”這四個字也成為母家在痛失愛子之后最想看到的結果。
據母先強介紹,今天庭審時,公訴人認為,作為一名體育教練,林林無視國家法律暴力施教,特別是在明知會給學生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情況下對其采取暴力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對于公訴人的說法,林林則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踢打會導致孩子死亡,根本沒有要將其致死的故意,所以屬于過失致人死亡。
“我問過律師,法院擇日宣判大概在10天到15天之間,我希望最終法院能作出令我滿意的判罰。”母先強說,“我想最低也要判無期徒刑,律師也說無期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會考慮上訴。”
無論法院最終如何宣判,因為一個14歲足球少年的不幸而引起的爭論都不會到此為止。而“故意傷害致死”和“過失致人死亡”之間的法律差別,也并不能描述出體育界教練與隊員、教師與學生之間暗藏的“體罰”隱患。
在北京市社科院體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金汕看來,母詩灝悲劇發生的原因,表面上是因為教練體罰學生,根源則在于“體育脫離了教育”。
“體育應該是教育的一部分,搞體育的人必須受到相應程度的教育。目前我們國家體育系統方面所實行的舉國體制,在培養了一大批優秀專業運動員的同時,忽視了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金汕說,“據我了解,雖然很多體校開設文化課,但并不真正重視,畢竟在競技體育方面,比賽成績才是惟一的衡量指標。”
“母詩灝就讀的楊家坪中學不是專業體校,就能發生這樣的悲劇,那么專業體校里對小運動員的體罰,應該說已經成為普遍現象。”金汕說,“體育教師和體校教練并非同一概念,只有他們自身素質提高,才有可能帶出合格的學生或者運動員。”
讓體育回歸教育已是老生常談,但競技體育的特殊性使得專業體校仍是培養高水平運動員的最大平臺。在我國競技體育中,“學生軍”、“學生運動員”這樣的身份看上去更像是一種“異類”而絕非主流。“在競技體育層面,文化教育和品德教育的要求程度并不應該低于對運動成績的追求,否則母詩灝的悲劇還有可能再次發生。”金汕說。
來源: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