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4-04 作者: 來源:中國青年報
“我的孩子上六年級,每學期的教輔書費要交70元,說是自愿訂購。不訂不行啊,老師說了,作業就是教輔書上的內容。”安徽省滁州市某小學學生家長王女士說,有些教輔書根本用不上,孩子已經上六年級,社會、自然、科學已經基本停課,但是與其配套的教輔書依然要訂。
她介紹說,每到開學前,老師把家長叫到學校去,每人發一個“自愿訂購教輔書”的訂書單子,黑板上畫著與訂書單子相同的表格,然后,老師在黑板上打勾,家長在訂書單子上跟著打勾。最后,家長簽上名字,交給班主任,這個“自愿”訂購的過程就完成了。
記者調查發現,在安徽省其他地區,“被自愿”訂購教輔的現象比較普遍。近幾年國家有關部委三令五申,嚴禁向中小學生征訂教輔。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據知情人透露,一些地方的新華書店,是孩子書包越來越重的幕后推手。
不想訂購也沒辦法
滁州某中學負責教輔征訂工作的夏老師介紹了他們學校的情況:每年開學前,當地的物價局和教育局聯合下文,分為兩頁紙,一頁是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一頁是教輔書的名稱和價格,文件強調這是“自愿購買的目錄”。學生把這份文件帶回家,家長在目錄上打勾,簽上字,再交回學校,訂購過程就完成了。
夏老師算了一筆賬,每學期開學初,初一學生要交250元,初二學生要交270元,初三學生要交300元,其中教輔書的書費至少占到2/3,這些教輔包括基礎訓練、同步作業、寒暑假作業、法制教育,畢業班還會增加綜合練習冊。這些統一收費征訂的教輔書的封面上都印有“安徽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推薦使用”的字樣。
開學后,學生按照學校的收費規定把錢交到學校,學校再統一交給新華書店。
另一所中學的張校長介紹了同樣的操作方式,“幾乎所有家長最終還是決定訂購這些學校統一收費的教輔,因為老師的課外作業就在教輔書里。”
作為家長,王女士說出了自己的心聲:“我們也不懂,老師讓怎么填,我們就怎么填。我不想訂購也沒辦法,孩子的前途沒必要因為這點書費給耽誤了。再說,如果我們不同意訂購,班主任老師就會做我們的思想工作,不得不訂。”
滁州某重點中學教語文的王老師則表示:“我們對這種強迫學生家長訂購的教輔書也非常有意見,學生訂購了教輔,我們的工作量增加了,上課要講,下課還要布置作業,而且還要批改。有些教輔書粗制濫造,內容與教科書不同步。但這是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安排的任務,我們也沒辦法不完成。”
征訂程序,非常簡單
如果說在城市里“被自愿”征訂還能走走讓家長簽字的程序,那么在安徽某些縣城及鄉鎮,學校征訂教輔書的程序就更簡單了。
阜陽市太和縣某中學負責征訂的一位老師透露,訂書過程通常是跨學期開展,即上學期就統一訂購了下學期的教輔書。當地的新華書店直接給每所學校發一個教輔訂書單,學校填上學生人數即完成了征訂過程。
記者拿到了一份“太和縣新華書店2009年秋季中學教輔發行清單”,這份訂書單發給各個學校,上面列舉了101種中學教輔書名,但是沒有寫明出版社和單價,這份單子上面的訂數一欄留空,學校自己填寫。
另一份“學生用書自愿訂購單”也非常簡單,通常由學校發給班級,上面列出了8門初中基礎訓練的名稱,在姓名一欄里,學生只要填上自己的名字就完成了“自愿征訂”。
這位老師表示:“2009年,因為太和縣所有學校統一訂購教輔書,導致每個學生多花了不少錢,7年級每個學生每學期大概交100多元,八年級是150元,九年級是180元。”不過有些細心的家長發現了奇怪現象,同樣的教輔書,學校以全價統一收費征訂,而在縣城的民營書店,都能以7折的價錢購買。
新華書店有“尚方寶劍”
吳先生在安徽從事教材工作多年,他認為,地方新華書店是推動教輔征訂的主要單位。
“安徽省很多鄉鎮都駐有新華書店的銷售人員,他們專職從事進校統一征訂教輔圖書的工作,每名銷售人員獨立承包一個鄉鎮學校教輔圖書的進校征訂工作。”吳先生說,地方新華書店之所敢進校征訂教輔,安徽省教育廳公布的《教輔目錄》是他們的“尚方寶劍”。
吳先生表示,安徽省教育廳定期向全省公布《安徽中小學學生作業目錄》,并規定《教輔目錄》之外的教輔資料一律不得進校入班。據介紹,安徽省教育廳公布的“目錄”,系安徽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要求各市、縣(區)教育局須在此“目錄”范圍內自主選用,其他未經安徽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教輔資料一律不得進校入班。
記者從安徽省教育廳的網站上查到了一份2007年度的《安徽省中小學學生作業目錄》,其中包括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37種教輔圖書、安徽少兒出版社出版的77種教輔圖書、黃山書社出版的75種教輔圖書及安徽美術出版社出版的9種教輔圖書。這些教輔圖書的品種包括基礎訓練、同步作業、寒暑假作業、初高中畢業班綜合練習冊等,涉及的學科有語文、數學、英語等幾乎所有學科,年級跨度從小學一年級到高中三年級。
“由于安徽省教育廳定期向全省公布的《安徽省中小學學生作業目錄》的教輔品種非常齊全,并且以正式文件向全省各地市、縣區教育部門及鄉鎮學校發布,在安徽省教育系統范圍內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一個共識:按照《安徽省中小學學生作業目錄》上的教輔品種進校統一征訂的教輔即為合法行為,不在‘目錄’范圍內征訂教輔是非法行為。如此一來,安徽省各地市、縣區新華書店就有了進校統一征訂教輔的‘尚方寶劍’。”吳先生說。
早在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關于2009年規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監【2009】5號)第二條第5款就有明確規定:嚴禁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目錄》、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等違規行為。
據吳先生介紹,省級教育部門通過“自編自審”及“自編教輔目錄”的方式獲取出版社給予的5%版稅,新華書店則給予地市、縣區教育部門和學校共計25%的宣傳發行費,“正是有這樣的利益驅動,孩子的書包才越來越鼓。”
來源:文新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