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高考加分或不加分,當遵循的基本決策程序是:先在學校范圍內聽取教師和家長的意見,接著將教師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基本認同的方案,提交同級人大討論、聽證、審批。
教育部表示,對于高考加分政策實施中存在的不規范、不合理甚至腐敗現象,必須認真清理,努力消除政出多門、項目繁雜的現象,逐步減少獎勵性加分項目,加大公開透明程度。
高考加分的亂象,對高考加分亂象表態要治理,都不是新聞——查閱過去五年的新聞報道,每到高考之前的四五月,高考加分亂象都是如約而至的“新聞”,就如一年一度的高考熱——但這條消息,還是引起廣泛關注,可見,政府一再表態要對高考加分進行治理,但加分亂象依舊存在,讓人們對高考公平的憂慮進一步加深。
我們不懷疑政府部門規范和清理高考加分的決心,各界人士也“出謀劃策”,比如,最好制定規范時間表;最好取消比較有爭議的特長生加分、榮譽加分等。但在筆者看來,高考加分亂象難治理,問題正出在由政府部門來規范和清理的治理思路上。或者說,高考加分由“政府部門”拍板決策,正是亂象的根源所在。
各地的近200種加分項目,是怎樣出臺的?其基本的模式是,某政府部門提出把某些人群、某些項目納入升學加分的設想,與教育部門一“合計”,再得到某位分管領導的同意,就進入加分目錄。以此模式來分析治理效果——哪一個部門愿意主動放棄自己的“教育福利”?如果某地領導認為某項加分很重要,批示“保留”,公眾又能奈何?就如去年,浙江的航模加分被質疑,而在隨后進行的加分公示中,教育部門對加分信息進行“瘦身”,只公示寥寥4項信息,公眾很難根據公示信息進行監督。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有的社會人士建言取消某項加分,是不是就具有“代表性”呢?并不盡然。比如,有人建議一刀切取消所有獎勵性加分。近年來,屬于獎勵性加分范疇的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榮譽獎項獲得者的獎勵性加分,確實有不少貓膩,但是不是獎勵性加分,就應該全部取消呢?如若取消,有些學科特長生,將由此失去進入大學的機會。必須注意的是,現行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其實也屬于獎勵性加分,對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給予錄取優惠獎勵。可以設想,當我國高考制度不改革,加分制度又取消,又會有社會人士建言,應該給一些學科特長生以升學出路,不能扼殺偏才和怪才——當年,獎勵性加分不就是這樣出臺的嗎?
高考加分或不加分,本質上屬于教育決策。從符合教育規律、維護每個受教育者的平等權益出發,如此重要的教育決策,當遵循的基本決策程序是:加分方案,先在學校范圍內聽取教師和家長的意見,尤其是家長委員會的意見;接著將教師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基本認同的方案,提交同級人大討論、聽證、審批。在這一決策模式之下,設立、取消或者保留哪些加分項目,都通過充分的討論,分析利弊。討論充分,在執行過程中便不會出現紛爭。另外,有充分的調查與利益博弈,相關的政策便會有持續性,而不像現在,有的地區頻頻調整政策,一旦調整不下去又往往不了了之。
所以,規范高考加分,本質上是規范政府的辦教育思維和教育決策方式。在我國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制度在近期內不進行大變革的情況下,作為對單一分數標準的修正,高考加分制度還會在一定時期內存在,因此,確定哪些項目可以加分、加分多少,就需要有科學民主的決策。這才是規范和清理加分項目的有效途徑。
當然,隨著高考制度改革的推進,目前的升學評價標準將被打破,基于高考卷面成績的高考加分制度,將被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所取代,這才是規范和清理加分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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