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網
一個“非法辦學”者的愛與痛 由于種種原因,辛辛苦苦做了20多年代課老師的吳藝偉被定性為“非法辦學”,這讓他很無奈,但他并未因此而放棄講課,因為他熱愛這個職業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 尹麗 法治周末記者 吳曉鋒 山花爛漫、青草依依,4月的湘西苗寨進入了一年中最動人的日子。如果是在幾年前,吳藝偉或許會有興致亮一嗓子,唱起歡快的苗歌———這曾經是他的愛好。但如今的他,即使面前是如畫美景,卻只是“感到了痛苦和悲傷”。 吳藝偉是湖南省鳳凰縣禾庫鎮九龍寨小學的一名代課老師。不過,從2008年8月開始,他已經不確定自己是否可以再擁有“老師”這個稱號了———鳳凰縣教育主管部門將他給孩子們上課的行為定性為“非法辦學”。 “辛辛苦苦20多年,實在沒想到是這種結果”,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吳藝偉嘆了口氣。 進入“黑名單”的代課老師 每當年近知天命的吳藝偉行走在當地的幾個村子里時,都會有人熱情地跟他打聲招呼,喊他一聲“吳老師”。在過去近30年的時間里,他一直是幾個村子里的代課老師。“幾個村的人都認識我。”他說。 因為“老師”這個職業,吳藝偉似乎已經成了當地最受尊敬的人之一:盡管他稱不上知識淵博,但村民們遇到不明白的事情,總會想到“問一問吳老師”。除此之外,他還受到了當地人很高的禮遇———哪家有紅白喜事,他常常成為第一個受邀赴宴者。 不過,與正式教師的待遇得到逐年提高的情況相反,給苗寨的孩子們當了大半輩子代課老師的吳藝偉,得到的物質回報一直少得可憐。 將自己29年代課的工資匯總后,吳藝偉得到的數字是2萬元,他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這些年來,他的工資并不穩定,“月收入”最高時在200元上下。 但就是這200元的工資,也并不是按月發放的。 這樣的局面也并未維持多久。 2007年,鳳凰縣貫徹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后,吳藝偉的工資更少了。他的收入完全由上級撥發,按每學期5個月計算,吳藝偉的工資降至每月不足80元。 同年12月,鳳凰縣教育局下發了《關于徹底終止學校聘任代課教師(含幼師)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表示,“任何學校繼續聘任代課教師,與代課教師簽訂的合同必須在12月28日前徹底終止”。 在這之后,更令吳藝偉心碎的事情發生了。 不久,鳳凰縣禾庫學區召開全學區教師大會,要求代課教師們每人抄寫一份“志愿代課申請書”,以表示自己是“志愿在本寨代課,報酬解決辦法是以校養校、以班養班,工資待遇及經濟補助與學區沒有任何關系”。 吳藝偉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當時他不愿意抄寫這樣一份志愿書,表示自己的教學行為與學區脫鉤,是覺得“打擊太大了”。但因此,他所在的學校就由公辦變成了民辦,自己也由名正言順的代課老師進入了非法辦學“黑名單”。 自從2006年后,有媒體逐漸關注到吳藝偉。借媒體的光,他還上了電視,內容是與一位北京教師“互換一段時間的生活”。但吳藝偉并未能因為走出了山溝、“拋頭露面”一次就為自己爭取到了更好的生活。相反,這次錄制節目,由于并未和當地教育部門打招呼,他被一些官員耿耿于懷。 在吳藝偉的名字被寫入“黑名單”后,他曾多次去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一位官員告訴他,一個貧窮如他的代課老師上了電視,無疑是暴露了當地教育的問題,“丟了縣教育局的臉”。 “只能教別人的孩子” 土生土長的湘西漢子吳藝偉曾經一度是家人的驕傲。 吳藝偉家兄弟姐妹6人,他是老大。自幼家境貧寒的他,深知生活的艱辛。17歲那年,高中尚未畢業的他,就在村里的小學給孩子們上課,一個月工資不到4塊錢。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老師”這個職業深深刻在了他的心里,并成為這個翩翩少年的人生追求。 “一開始是迫于家庭困難,沒辦法,所以去教書賺錢”,吳藝偉坦言,但后來,自己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的感覺,也漸漸讓他產生了當老師的想法。 過了一年,吳藝偉通過鎮里的考試,以前三名的成績,成為了當地一名代課老師。“當時拿的薪水盡管也少,但好像還比正式老師多一點,其他和正式老師沒什么差別,還算不錯。”他回憶。 不過,近年來,隨著工資的逐漸減少直至歸零,甚至被認定為“非法辦學”,吳藝偉不再感覺自己的職業能夠給家人帶來什么光彩。 吳藝偉家庭的生活來源,曾經一部分是自己的代課工資,一部分是放假挑水泥、掏廁所打零工所得;另一部分則靠家里的一畝薄地種的玉米以及其他時令蔬菜。但吃不完的玉米和蔬菜拿到鎮上去賣也不容易,因為需要走很遠的山路,而吳藝偉平時要上課,妻子身體也不好。“她有腎結石”,說到此處,吳藝偉的聲音低沉了下來,語速也放慢了,“做了兩次手術,第三次不肯做了,沒錢。” 這幾年來,連一直對他的工作全力支持的妻子也有了責備,“這么多年,家里沒幾樣東西是你花錢買的”,他語氣沉重地說,他內心覺得很對不起妻子。 也正是因為物質上的缺乏,使得吳藝偉在有了一對雙胞胎女兒后,眉頭皺得愈發緊了,“心也像刀子割一樣”。不過,在他以為自己無錢供女兒接受教育時,有好心人伸出了援手,令他萬分感激。用有些哽咽的聲音說出了一位明星的名字后,他停了停說,“我的女兒只能靠別人來資助,我只能教別人的孩子”。 不過,令吳藝偉欣慰的是,女兒們都很乖巧,從來沒有埋怨過自己。盡管由于沒錢念大學,高中畢業后就已經到鎮上打工,但女兒每每看到父親難過的樣子,都輕輕地說,“我們也不怪您,我們覺得您是對的”。 “一個名分就夠了” 在吳藝偉的記憶中,有一個遙遠的教師節至今令他難以忘懷。 那是在1985年。那年教師節,鎮里所有的老師都到鎮上開會,吳藝偉和其他的代課老師也在被邀請的行列中。以前開會都沒有飯吃,“餓著肚子開會,餓著肚子回來”。而那一次的節日,當地教育部門安排了一次會餐。當所有的老師坐在餐桌邊,愉快地邊吃邊聊時,他覺得這是教育部門“一視同仁”的表現,自己應該不負重托,“在教育戰線上奮斗一輩子”。 身處偏遠山區,吳藝偉完全了解,老師這份工作不可能讓自己發家致富。“我知道別人掙了好多錢”,他說,“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放棄當老師。” 吳藝偉代過課的五六個小學,離村子尚有一個多小時的山路。“沒有通車,雖然通電了,但是常常斷電。” 但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吳藝偉的教學仍然結出了碩果。“我教過的學生,好多進入中學后都是前幾名,我教過書的每個村子都出過大學生。”談起自己的學生,他突然提高了聲音,“我有很多學生啊,他們有的當了老板,有的是公務員”。隨后,他的聲音又低了下去,“學生都可能不記得我們了,考大學還是主要靠高中老師吧”。 實際上,一些學生還是記得吳藝偉的。吳藝偉教過的一位學生告訴記者,自己對吳老師的印象很深刻,他教學的方式不粗暴,哪怕對著班級里最不聽話的孩子,“都是講道理的”。這位學生現在是禾庫鎮的一位老師。 吳藝偉也承認,自己并不喜歡給學生施加壓力,而是希望他們快樂地學習。 從北京錄制節目回來后,吳藝偉把自己的見聞講給班上的孩子們聽,并鼓勵他們“好好學習,考到北京去”。這么多年,他已經習慣把自己的任何心得都告訴孩子們,因為他現在是所在學校里惟一的老師,要教授包括美術、體育在內的全部課程。由于教室有限,他很多時候都是給“復式班”上課———兩個班的學生各坐在教室左右兩邊,他同時上課。上這樣的課很需要技巧,他說,“有時候,這邊的學生思考問題的時候,就安排那邊的孩子寫課堂作業”。 至于自己頻頻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的原因,吳藝偉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要的并不多,“一個名分就夠了”。 現在,吳藝偉已經沒有辦法養活家人,相反,還需要家人來養活,但他還是舍不得離開課堂,因為“孩子有太多可愛的地方了”。他記得,在當地,蘋果還是很少見的時候,就有個孩子從家特意帶來一個,要與他分享。“吳老師,給你吃一半”,這個孩子伸出小手,小臉蛋上有一雙亮閃閃的眼睛。 ■記者手記 1929年生,上海青浦人。1951年畢業于復旦大學法律系,后在中國人民大學讀研究生,1953年畢業,留校任教授、博士生導師。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點建立人和主持人。兼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等。原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原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 1999年3月27日湖南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分流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該意見規定,“堅決清退鄉鎮非在編的臨時雇請人員(包括代課教師)”,“各地可根據被清退人員服務年限和當地財力,酌情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有關補助的辦法和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該意見規定,清退代課教師的任務應于1999年7月中旬完成。 2007年12月鳳凰縣教育局下發了《關于徹底終止學校聘任代課教師(含幼師)的通知》的內容。該通知明確表示,“任何學校繼續聘任代課教師,與代課教師簽訂的合同必須在12月28日前徹底終止”,“凡不經教育局批準,不按時終止的合同,一律視為無效合同”等。 由此看來,從1999年7月中旬開始,在湖南,“代課教師”就不再合法了,吳藝偉等人就應該被當地教育局清退。然而,從那時直至現在,他幾乎未間斷上課,也從未有教育局的人員找到他,終止其“非法辦學”行為。相反,1999年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因為上課,吳藝偉還能夠從當地教育部門領到微薄的薪水。 吳藝偉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大學生們是不愿意來這里教學的”,因為他們可能忍受不了當地極端簡陋的教學條件。如果他當時停止代課,很多孩子不得不走更遠的山路,去別的學校上學。“有一個孩子在上學途中還摔斷了腿”,自己“很心疼孩子們”,所以違反相關規定也是“不得已”。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2010年1月6日向媒體表示,代課教師,他們以其吃苦耐勞、無私奉獻、默默無聞的精神,為中國的教育事業作出了努力。“要把妥善解決代課人員問題與建立完善教師正常補充機制結合起來,政府統籌、堅持標準,有進有出、積極穩妥、標本兼治。目的是一定要讓合格的教師、優秀的教師去農村學校執教,確保農村的孩子們能受到高質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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