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市今年81人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
日前,從市教育局獲悉,2011年度臨安市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全部結束,全市共有81人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其中取得幼兒教師資格31人、小學教師資格3人、初中教師資格28人、高中(中職)教師資格19人。
據市教育局人事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教育部明確規定,教師資格證書是持證人具有國家認定的教師資格的法定憑證。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并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面向社會教師的資格認定,申請人員至少要過四道關。
普通話測試關。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普通話水平必須過關。申請人要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測試,并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成績(其中語文教師需二級甲等以上)。
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關。適應教師職業特點,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應取得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中,修過相應課程,成績合格的,也可免試。
體檢關。申請人領取《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有傳染性疾病等規定情形的,不能申請教師資格。
能力測試關。包括筆試和面試,申請任教專業與所學專業不符的,要參加專業知識筆試;非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的人員和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節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要參加面試。
據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弄虛作假,使用假資格證的,5年不得申請。(潘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