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擬規定小學生在校不得超6小時
2012-07-17
家長反應
學習壓力大,孩子在校學習不超規定時間無法實現
孩子每天在校學習、娛樂多長時間,誰來監督執行
孩子和父母的下班時間不同步,無人照看會導致危險
昨日,省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草案代擬稿)》,并在網上征求市民意見。根據草案,我省將逐步實行免費提供教科書制度,小學生在校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
市民如對草案有意見,可在7月30日前反饋到省政府法制辦。同時,您也可撥打華西都市報熱線028-86969110,或通過華西都市網(www.huaxi100.com)及華西都市報官方微博提出意見和建議。
草案新規
逐步實行教科書免費
根據草案,我省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初中不收學費、雜費,逐步實行免費提供教科書制度。教科書應當在國家和省級審定公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定,不得強迫學校、教師、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及報刊雜志,鼓勵學校使用循環教科書。
學校不得舉行與入學掛鉤的選拔考試,或將各種競賽、獲獎、證書作為入學條件和編班依據。
學校應出資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服務或者參加商業性活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占用雙休日、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
小學生在校不得超6小時
草案還規定,學校應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生不超過6小時,初中學生不超過7小時。保證學生在學校期間每天1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不得擅自要求學校開設地方課程和專題教育課。上級部門不得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學科考試成績、升學率作為評價或者考核學校、校長和教師的單一標準。學校和教師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排名。
同時,學校體育設施應當在節假日向學生免費開放,社會公共文化體育場所應當向中小學生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家長熱議
孩子何時放學需慎重
對于我省的新規定,家長有何反應?對于“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生不超過6小時,初中學生不超過7小時”的規定,成都市民鄭女士表示不支持。她說,兒子下半年就讀初中三年級了,現在的學習壓力很大,早上7點45分上課,下午6點左右才放學,每天在校學習不超過7小時根本無法實現。“孩子每天在校,到底學習多長時間、娛樂多長時間,到底由誰來監督執行呢?”
鄭女士還認為,孩子每天下午三四點就放學回家,和父母的下班時間不同步,無人照看會導致危險。
不過,成都市民林先生卻認為,小學生在校不得超過6小時的規定,實際是為學生減負,應予以支持。(記者王丹實習記者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