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考查防止中小學生輟學是貫徹《義務教育法》必要措施
-------教育部不再公布年度輟學率是掩蓋輟學問題遮羞布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近日發(fā)布《農村教育布局調整十年評價報告》,稱去年全國小學生輟學人數(shù)已經達到88.3萬人,輟學率8.8‰,與1997年、1998年、1999年的輟學水平大體相當。受就學距離遠和負擔重影響,一些地區(qū)學生實際輟學人數(shù)上升幅度較大(主要集中在初中學校),重點核實的52個縣1155所學校,輟學人數(shù)由2006年的3963人上升到2011年的8352人,增加了1.1倍。
長期農村教育觀察,楊教授調查評估輟學率沒有高估,因為不僅大量盲目撤并偏遠學校,不僅造成上學路遠交通不便,而且幼小兒童往返乘車安全有虞,住校生活家長陪護大大增加村民經濟負擔,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義務教育的免費效應;而且學校領導沒有了防止輟學的責任,對社會志愿者和愛心人士助學認為多余與自己沒有關系,甚至嚴重者以種種借口勸說貧困家庭孩子和后進學生退學,事實上嚴重違反國家頒布《義務教育法》。更不要說,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困難,以權謀私導致官官相互提拔二代不正之風丑聞不斷,農村讀書無用的風氣勢必重新回潮。
然而,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卻反復辯解說,2005年前,教育部依據1991年頒布的《中國教育監(jiān)測與評價統(tǒng)計指標體系(試行)》以統(tǒng)計公報形式對外發(fā)布小學輟學率。2006年以后,隨著義務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小學輟學率一直穩(wěn)定控制在1%以內,尤其是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建立,全國義務教育工作重點從普及轉向鞏固提高,因此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學年度輟學率。教育部面對農村輟學率迅速上升態(tài)勢,不思政策性失誤導致失學嚴重性,反而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文過飾非何其惡劣?
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學年度輟學率,只是掩耳盜鈴的瀆職行為。因為在農村許多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潛規(guī)則允許各學校虛報在校學生人數(shù),按照學生名額財政撥款補助大部分作為教育部門經費,一部分作為學校可用開支,早已見諸報端成為無法掩蓋的丑聞。即使教育部按期公布小學年度輟學率也不可能如實反映情況,更不要說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學年度輟學率,那就成為教育部虛報政績掩蓋農村輟學率上升,公然放縱許多地區(qū)教育當局和學校嚴重違背《義務教育法》的犯罪行為。
溫家寶總理在一篇中央級別刊物發(fā)表署名文章說:“過去我們上大學時,班里的農村孩子幾乎占到80%,甚至還要高,現(xiàn)在不同了,農村學生的比重下降了。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北京理工大學教育研究院教育院長、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發(fā)布的《農村教育布局調整十年評價報告》顯示,2000年到2010年,在我國農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學、30個教學點、3所初中,幾乎每過一小時,就要消失4所農村學校。與此同時,10年間,我國農村小學生減少了3153.49萬人,減少了37.8%,農村初中生減少了1644萬人,減少了26.97%。(11月19日《燕趙都市報》)
在經濟比較發(fā)達、交通比較便利的平原地區(qū),撤點并校對學生的負面影響相對較小,正面效用比較明顯。在自然環(huán)境、經濟發(fā)展較差的邊疆地區(qū)、西部偏遠農村和山區(qū),學校撤并幅度最大,也是流失輟學、上學遠、安全隱患增加等問題最為突出的。受這一政策不利影響的,主要是這些地區(qū)的弱勢人群。成千上萬的農村少年兒童不能進入學校讀書,或不愿進校讀書其結果是什么?恐怕危害的是國家的長久利益和民族的大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