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種商業行為會惹來板磚無數、爭議不斷,很可能出自它的手筆——“少林寺”牌匾正以加速度懸掛到各地佛教古剎的橫梁之上,隨著“加盟”,一些長期不受游客待見的寺廟正成為其附屬“下院”。(1月28日南方網)
成為少林寺的下院,古已有之。只是如今不少地方政府正以一種更饑渴的姿勢熊抱飛來的名牌效應。
以后不用長途跋涉,到嵩山求神拜佛,完全可能在本省內就能完成,這是否該令人高興?在一線城市,這樣的情景也絕不是幻想——政府牽頭,先簽訂一份托管合同,然后在某個千年古剎的牌子上,再加上少林寺的匾額。說的當然比做的簡單,這中間難免還會涉及到門票分成、產業合作、地塊承包等等各種各樣的問題。在大城市寸土尺金的情況下,要想劃出這么一大塊黃金地段,無異于在身上割一大塊血淋淋的肉。
“割肉招商”模式大城市難行,但在其他地方看來,反倒是讓本土佛教資源得以充分發掘的機遇。這種雙贏,首先在于地方政府與少林寺的“互捧”。地方政府出讓土地和古剎的管理權、營收權,期待利用少林寺過硬的名氣捧紅當地;而少林寺則期待通過派駐僧侶團,發展產業鏈,對自己的品牌進行推廣——兩邊都想辦成一家家連鎖式的主題寺院,好在全國各地多點開花。
夢想通常很美好,現實往往很骨感。2014年,以托管方式最新進入下院序列的山西靈石縣資壽寺,未來藍圖包括一個“少林資壽文化產業園”,占地是原寺廟的6倍,但如今寺廟依然冷清,幾乎沒有游客。2008年第一家進行托管的昆明官渡古寺,政府把38.6畝最好的地塊無償交給少林寺教授武術,第一年有近800名學生,現在只剩下200多人。
各地古剎原各有歷史傳承、獨特文化,但現在卻面臨被逐漸同一化。少林寺作為事實上的“運營方”,在合同期內虧損自負,但只要賺足了眼球,就可拍拍屁股瀟灑走人。而地方政府卻可能面臨得不償失的結果——有一些寺廟,歷史教派明明不是禪宗,也還是要插一只腳,掛一塊匾,不說對不起老祖宗,在信眾眼里也是夠別扭。
這種依托名牌效應,企求快速發達的終南捷徑,到底能走多遠,暫時不得而知。方丈釋永信說,商業運作是為了佛教傳承,過程是“隨緣方便”,目的是“弘揚佛法”。大師說得玄妙,就不知諸位看官買賬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