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有事故頻發,網絡上就會有人不停追問“為什么現在***出事的這么多”,有的甚至陰謀論起來。
可很多時候、很多事情,我們與其在這追問、臆想,不如多些自省,從客觀物體的使用者上找找原因。
來源:微博截圖
2月23日凌晨4時39分,江蘇南京雨花臺區明尚西苑6棟發生火災。
此次火災共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傷。
經初步分析,火災為6棟建筑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電動車)處起火引發,大火通過天井蔓延向上,形成煙囪效應,致使悲劇釀成。
當“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車”這幾個關鍵詞組合到一起,人們對此事故的悲痛頓時轉變為一種莫大的憤怒。
因為這不是該小區第一次因電動車發生火災,據媒體報道,2019年該小區由于架空層電動車停放過于密集,且沒有必要的消防設備,就發生過一次火災。
如今,社區雖設有專門電動車停車區,但由于缺乏規范化監管,也沒有宣傳引導,所以與擁擠的架空層相比,這里停放的車輛依舊寥寥無幾。
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隱患,就這樣經一段時間沉寂,在新年伊始露出了兇惡獠牙。
來源:中國消防
不僅是南京明尚西苑社區,放眼全國多地,因電動車起火發生的事故并不鮮見,單是近三個月來就已出現多起:
2024年2月25日,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街道旭日嘉園小區乙10號樓北側電動車棚起火,經核實為戶外獨立電動車棚內電動車起火,萬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陽區崔各莊鄉東新店村一村民自建房發生火情,事故造成4名被困人員遇難。經初步調查,火災原因為電動自行車起火所致。
2023年12月13日,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某高層小區發生火情,起火點位于12層8號房,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難。經過調查火災原因直指推入室內充電的電動車。
......
令人心碎的悲劇一樁接著一樁,但血淋淋的現實面前,依然有人心存僥幸,有人不以為意。
直到悲劇在身邊發生,才悔不當初,想著當初如果不違規操作、如果真正意識到危險性、如果不貪圖省事方便......可能悲劇就不會發生,無辜的生命也不會消失。
可這世間哪有那么如果,回不到的過去,雖是痛心遺憾,但又像是一針加強劑,提醒著我們,面對未來只有吸取教訓,防患于未然,昨日的悲劇才不會復現。
如今,無論是鄉村羊腸小道還是城市大街小巷,都少不了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的身影,人們對它的使用度逐年增高。
中國自行車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末,我國兩輪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達3.5億輛,相當于每4個人中就有1人擁有電動自行車。
快速擴張的電動車基數,加之不規范的管理及使用,也就導致了上述燃爆事故的接連發生,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的1.8萬起上升了六分之一。
來源:@1024專員
在電動車的使用過程中,不少人總對其信心滿滿,覺得自己的電動車沒有損壞,擱在哪都沒問題,就隨意停放在了樓道、連廊等禁止區。
卻忽略了,電動車無論是否存在故障,它本身就是會引發火災的。
而由它引發的燃爆事故有多恐怖呢,我想通過近期的新聞我們可能都有了一定感受。
電動車燃爆事故里有種說法,叫“奪命只需90秒”。
指的是電動車在著火90秒后溫度便可達到200℃,加之電動車很多部件為塑料所制,所以一旦起火,就會迅速燃燒,同時產生有害氣體,據了解一臺電動車燃燒產生的毒氣,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這些風險隱患,對每個電動車使用者也都提出了嚴格要求:
一、按規停放必須有
電動車不入戶、不進樓,停放在安全的區域充電,這話大家都有耳聞,但也總有人明知故犯。
總覺得這是句無關緊要的倡導,可實際上這是一起起悲劇總結而來的經驗教訓,是一項不可松動的制度約束。
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對此就有明確要求,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拒不改正則可處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將電動車停在該停的地方,可能對有些人來要繞路很麻煩,但多走這幾步路帶來的麻煩與自己和全樓鄰居的生命安全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每個人都為了自身方便,將電動車在小區內隨心停放,那家還會是溫馨快樂的地方?
二、戶外飛線要不得
還有不少人為了省事,動用起“戶外飛線”的歪招。
將電線板直接從高層窗口扔下,連接電動車進行充電,尤其是在一些老舊小區,垂直而下的飛線抬眼可見。
而“飛線”縱橫之下間,埋藏的是一串巨大的火災隱患。
首先,若插線板功率與電動車不匹配,那插電板在使用時就會被燒蝕,繼而不僅車輛起火,也會殃及飛線途徑的住戶。
其次,充電板并非充電樁,肆意放于戶外充電,很難保證無人去觸碰,尤其是社區內孩童,一旦觸電后果不堪設想。
三、電不是充越多就越好
很多人在給電動車充電后就去忙其他事,忙碌間,電動車充電過量,有的甚至充電時長達到12小時。
事后,有人后怕有人絲毫不在意,覺得多充點說不定還能多跑點路,沒啥大不了的。
可超長充電埋下的禍患同樣不可小覷,超長充電不僅會降低電動車電池使用壽命,還會刺激電池的性能從而引發燃爆事故。
所以在充電時,務必注意充電時長,一般情況下,夏天充電6-8小時,冬天充電8-10小時最為適宜。
四、警惕高溫/可燃物
電動車充電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防止電動車意外起火后引燃周邊可燃物,造成更大的傷害。
除周邊易燃易爆物品,還要警惕高溫情況,電動車的燃爆主要是由溫度引起,溫度過高容易影響鋰電池本身的散熱,造成線路或電池超負荷運行,導致電動車發生燃爆事故。
所以在充電時要多加注意高溫情況,尤其在夏季,更要避免電池直接暴曬,也萬不可靠近溫度過高的熱源。
五、定期維護不可少
據了解,一輛電動車的電瓶正常使用壽命為3—5年,如果超過時長繼續使用,就會出現電瓶老化、短路等情況,若短路碰上高溫,那便是不堪設想的悲劇。
所以我們要定期對電池和充電器等部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電瓶等部件達到年限到達時,即刻前往正規店鋪購買匹配電池,不給隱患留有滋生的土壤。
來源:網友公布監控畫面(電動車室內充電爆燃)
距離2月23日南京火災事故已過多日,這幾天“電動車”成為網絡上的敏感詞匯,見到電動車甚至提到電動車這個字眼,大家都會聯想到種種事故。
全國多地社區物業也因此展開安全檢查、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事宜。
其實早在前些年,為避免電動車燃爆事故,多地小區就已展開行動,比如設立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處,安裝煙霧報警器、感溫器、排煙系統等現代化消防安全設施;比如有住宅小區的電梯實現“車臉識別”技術,只要車輛一進入,電梯就會發出警報......
一系列舉措都值得人點贊稱道,但想要實現安全常態化,前方仍有一段距離要走。只有將電動車相關事宜放入制度的框架,嚴謹以待,這根安全的弦才會刻進人們的日常,成為人們的習慣。
來源:南風窗
防患于未“燃”,是貼于宣傳欄的標語也是一起火災事故后最常聽到的感慨。
但我們需要的不是這句響亮的標語,也不是懊悔中的感慨,我們需要的是這句話它真的可以具象化。
何為具象化呢?
我想就是我們每個人都能發自內心地認同,懂得它、踐行它,用實打實的行動掐滅電動車身上的導“火”索,將隱患消弭于無形。
文章轉載自公益中國網:http://www.gzjgpet.cn/special/show.php?itemid=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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